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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23411永利集团关于评审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 点击数: 时间:2025-10-20 10:51:55

各班级:

根据《yl23411永利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学院实际,现将评审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具体要求参照各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二、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奖学金部分:yl23411永利集团可推荐贤銮奖学金1名(已评选)、翁俊民奖学金1名、黄奕聪奖学金1名、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1名、吾皇集团奖学金1名;

助学金部分:yl23411永利集团可推荐泉州市慈善总会yl23411永利学生助学金2名、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若干名(符合条件均可参评)。厦门警备区助学金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三、评审条件

参照《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2)。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4-2025学年计算。

四、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两类奖、助学金每人每年均仅能获得一项。

2.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贤銮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但均可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兼得。

3.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五、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所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与纸质材料),见附件3,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

2.申请时间:10月20日-22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2日中午12:00点前填报系统,提交材料。若对应奖助学金须填写额外附件,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人和社会捐赠助学金申请人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例如“姓名+黄奕聪奖学金”打包发送至hqusxtw@163.com,纸质版同一时间提交至yl23411永利集团214或者213办公室。

六、评审要求

1.注意: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见附件3),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 1000 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

2.如有其他新增社会捐赠奖助项目,另行通知。未尽事宜可直接联系学院相关老师。

附件:

yl23411永利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上一条:yl23411永利集团202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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